VI设计中企业名称的设计规范   专业VI设计www.xagg.net    029-88253712
  在诸多要素中,企业名称是首先要重视的,好的名称能产生一种魁力,是企业外观形象的重要组成因素。人们对一个企业的记忆和印象直接来自名称,俗话说“名不正言不顺”,企业的名称对企业形象有重大影响。如果企业名称不适于信息传递,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业活动。从传播学的角度,企业定名的要诀在于:
  简。越单纯、明快的名称,越易于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交流,易于刺激消费者的暇想。根据“日本经济新闻”调查,企业名称的字数对认知度有一定影响,名称越短越利于传播,4个字的企业名称在被调查者中的平均认知度为 11. 3%, 8个字的则只 2. 88%。
  可见,易读易记的名称是理想选择。中国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留来的名称往往长而呆板,如XX地区XX行业第X厂,不适于市经济中竞争的需要。为适应信息传递,欧美许多公司进行“缩简法”,把公司名称缩短或用简化名称,往往同时拥有信息传递专名和法律公司名,如3M公司用“3M”于一般商业活动中,只在涉及法律意识的场合用全称(Minesote Minlnsand Manu(actureCompany)。 IBM公司亦将其全称(International BusinessMainess)的缩写用于企业形象的塑造、特。VI的功能之一就是尽可能将企业的个性强调出来,以便扩大影响力,雷同、重复或易混淆是企业定名之大忌。日本索尼公司,原名东京通讯工业公司,原名读起来拗口,英译名又太长而累赘,本想取缩写TK作名称,却发现在美国这类公司多如牛毛,其创始人盛田昭夫认为要使企业成为国际型企业,必须有一个适于全世界的名称。盛田昭夫下决心为企业创造一个独特的名称,也查了不少字典,终于找到一个拉丁词“Sonus”(“声音”),该词本身充满声韵,但Sonny在日语中读成“Sohnee”(“丢钱”),自然犯了商家之忌,于是将Sonus和Sonny综合变形,创造出一个字典上找不到的新词“sony”,大写成“sony”。很快风行世界。